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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先兆流产请假被开除,“要不过来上班,要不过来办离职”,法院:违法!判赔七万两千多元(编辑:罗钧栋、郑紫薇;实习生:姚政;审签:罗钧栋) ...
女子先兆流产请假被开除,“要不过来上班,要不过来办离职”,法院:违法!判赔七万两千多元(编辑:罗钧栋、郑紫薇 ...
近日,北京法院公布的多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职场女性权益保护的警钟。其中,闫女士因先兆流产申请病假,公司非但没有批准,反而以病假超期为由将其开除。法院审理后认定,用人单位与闫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判决用人单位向闫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请 ...
刘女士是北京一家科贸公司的财务经理,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并继续工作。公司后来诉至法院,称刘女士同时领取了生育津贴和工资,要求返还生育津贴。法院审理后认为,生育津贴与劳动报酬性质不同,刘女士提前返岗属于提供劳动,因此有权获得相应报酬。最终判定刘女士无需向公司返还生育津贴。
北京法院近日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其中一例涉及闫女士,她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多年,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怀孕后,她因先兆流产向公司请病假,但公司拒绝批准并最终以违反请假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在闫女士提交病假条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特别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更是日趋完善。 先兆流产请假,单位不批准还开除,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能否同时兼得?近日 ...
【内容提要】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公布多起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其中,闫女士因先兆流产请假被拒并遭开除一案引发广泛关注。 闫女士在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工作期间,经医院确诊为先兆流产并获建议休假14天,但公司以请假时间太长为由拒绝批准,并通过微信强硬表示“要不过来上班,要不办离职”。后来,公司以违反请假制度、病假超期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 ...
法院审理后认为,产假结束后,张女士申请把年假和丧假一起休了,并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公司人事表示可以,另提议可以把哺乳假一起休了,但未提醒张女士应当如何履行请假手续,考虑到张女士在哺乳期内,最后认定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支付张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000元。另外,法院还判决公司支付张女士育儿假工资1360元。那什么是育儿假呢?
闫女士在北京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工作多年,并签订有劳动合同,怀孕后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为先兆流产,建议休假14天,于是她向公司提出请病假。但从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公司的态度非常强硬,“批不了,你请假时间已经太长了,要不你过来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