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在大部分租让土地的条约当中,都是以99年作为期限,这倒并非是什么国际惯例,而是源自于1898年清政府和德国之间签署下的不平等条约《胶澳租界条约》,原本租期定为100年,在总理衙门的反复交涉下,来自德国的谈判大臣海靖最终同意退让一步,将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