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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刚虽通过蓝天公司运营的星空网络平台预订酒店房间,繁星酒店应系为刘刚直接提供酒店住宿及配套服务的合同主体,刘刚支付的住宿服务费亦最终由繁星酒店实际收取,故刘刚应与繁星酒店成立旅店服务合同关系,与蓝天公司构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在前述合同关系项下,蓝天公司负有向刘刚提供酒店预订相关信息、真实披露酒店信息、协助媒介两端解决纠纷等义务。该案中,蓝天公司已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已真实披露酒店经 ...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甲某因操作不当打穿墙壁内的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违反了合同义务以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致使A公司被行政机关处以5万元罚款,给A公司造成了履行义务之外的损害,构成加害给付,A公司有权就其所受行政处罚向甲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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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取走蜂巢遗落马蜂“报复”路人1死3伤法官:危险行为与损害 ...为吃一口美味,不少人会上山寻找蜂巢,因此被马蜂蜇伤的人不在少数。如果有人取走蜂巢,他人路过时被遗落的马蜂蜇伤甚至因此丧命,取走蜂巢的人是否应该担责? 案例 “捅”出来的祸端 永善县团结乡某村村民甘某甲、甘某乙、王某3人共同在该村村民家山林里的樱桃树上 ...
5月10日20时许,“@CCTV法治在线”发布独家报道,李沧区法院工作人员接受采访,公布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阐明真实案情与普法案例介绍的案情、网传的案情存在较大出入:一是该案中原告、被告均为女性,事发时前者59岁,后者29岁;二是原告并未“突然转身往回走”,而是缓慢转身站住,且与被告之间尚有一定距离;三是普法法官称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的表述不当,事实上被告系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 ...
“梁某从‘捕鸟人’变‘护鸟人’,从生态破坏者到保护者的转变,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意识,还通过现身说法,带动更多群众理解野生动物保护意义。”参与听证的区政协委员吴玉婷指出,本案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修复,更在于探索出“司法惩戒+生态修复+普法教育”的立体化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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