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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寻衅滋事”定性的质疑,本质是对儿童安全的深切关切。法立正指出,司法机关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需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释法说理,避免“机械办案”引发信任危机。例如,可借鉴“杨妞花被拐卖案”中的社会共治经验,推动建立儿童安全保护令制度,对可疑人员实 ...
从最初15日行政拘留升级为刑事立案,这一转变本身折射出司法机关对案件危害性的重新评估。依据《刑法》第293条,追逐、拦截未成年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正是寻衅滋事罪的典型构成要件。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针对未成年人的拦截行为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即可认定 ...
这让人不解,如果当地警方对男子是刑事拘留,拘留的时长要根据案情的进展来定。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是处罚,两者概念完全不同。那么,是受害人家属理解有误,还是警方事后发现舆论质疑,从而改变说法?毕竟,赵女士 ...
毕竟从《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5项“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即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这一规定出发,寻衅滋事罪的入罪门槛可以说是比较低的,不仅合理降低了对所谓的实质性侵害结果的要求,更降低了对主观要件的证明难度。前者只要求破坏社会秩序,后者从客观推主观,你拖着小女孩进巷口总不能 ...
虽然拐卖儿童罪等罪名的法定刑更高一些,但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这些罪名追究,行为人最终获刑未必更重。可见,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会放纵犯罪的担心,有些过虑了。
警方称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寻衅滋事一般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大白天里,成年男子拉未成年小女孩进小巷,性质似乎更为严重。公众普遍认为,案件中的男子可能涉及猥亵或强奸未遂,或者是拐 ...
以法律上可明确定性的寻衅滋事罪追究,也是法治的要求。 38岁的嫌疑人刘某某,酒后拖拽6岁女童进入居民区巷子,被居民制止并报警。图/网络 ...
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段,14日下午发生一宗行车纠纷案。一名Benz司机拦停前方的车辆并用高尔夫球杆击对方打挡风玻璃,涉事司机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从法律角度探讨:拖拽女童案中寻衅滋事罪的适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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