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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同时设立有多家关联公司(如,常见于一些大型集团公司),存在“轮流”或“同时”对劳动者 ...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判决混同用工的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张某于2018年入职甲公司担任销售一职,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工作中,甲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乙公司交叉安排张某的工作任务,张某的工资和奖金由甲公司发放,社保由甲公司缴纳,甲、乙公司统筹安排张某的休假和薪资奖金标准。2023年,甲公司与张某协商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张某要求甲公司支付 ...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判决混同用工的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张某于2018年入职甲公司 ...
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 ...
对于一人公司及其股东而言,股东需高度重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严格区分,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
近日,中基协公布了新一批《纪律处分决定书》。广东省加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慈)、广州华康汇海投资 ...
京报网 on MSN11 天
法官说法|一人公司是否与股东财产混同,标准如何认定?一人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是否混同,直接关系到股东是否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对于是否存在财产混同,一人公司的股东举证到哪种程度就可以认定完成了举证责任?请看下面这起案例。 案情回顾 生效判决确认某一人公司应向李某支付50万元中介费,后因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李某提出执行异议,以公司的唯一股东赵某财产与该公司财产混同为由,申请追加赵某为被执行人,要求赵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
近日,中基协公布了新一批《纪律处分决定书》,广东省加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慈)、广州华康汇海投资 ...
刘某入职甲公司并成立劳动合同关系,但其实际在乙公司工作,且工资实际由乙公司发放。无论是劳动法语境还是商事法语境中,甲乙两公司均构成混同,乙公司应就甲公司对刘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严某作为乙公司的一人股东,其未举证证明其财产独立于乙 ...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将劳动者安排在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工作,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混同用工”,但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却不认可双方劳动关系的同一性,意图减少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这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也不了解能否维权、如何维权。
混同用工会造成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不明等问题。日前,新疆一操作工因混同用工的企业不再发放工资而离职,经法院终审裁决,其工作的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给付责任。 员工为相关联的几家公司共同服务,这种方式看似人员精简、效率 ...
据6月27日《工人日报》报道,为降低应当支付给李进发(化名)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先后将其安排在同一投资主体控制的两家公司工作,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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