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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依法扣留351辆涉嫌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详见清单),相关当事人至今未到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
永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依法扣留351辆涉嫌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详见清单),相关当事人至今未到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对下列车辆进行公告,相关车主或驾驶员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凭证到交警三大队处理,逾期不来者,市交警三大队将依法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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