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國道3號北上大約83K處,8號下午5點多,駕駛開車載著先生小孩和好友,另一輛轎車卻突然開到後方使用遠燈照。當下駕駛不予理會,直接切換車道閃到內線,殊不知對方竟然繼續跟著,用遠光燈不夠,還使用綠色雷射筆照後照鏡,直接反射到駕駛臉上跟眼睛。氣的駕駛 ...
有民眾很生氣!開車行經國道三號,卻被後方駕駛閃雷射筆攻擊!連車上九個月大的寶寶,都被掃到!指控對方疑似誤以為被按喇叭,開始跟車、開遠光燈,才會拿雷射筆攻擊。而這樣危險的行為,很有可能已經觸法,最高可以開罰3萬6千元罰鍰,並且吊照6個月!
有駕駛開在國道上被後方車閃遠燈,先是不理會,後來又被拿雷射筆照後照鏡,當場反射到臉上跟眼睛,氣的駕駛將畫面發 ...